网站声明
一、律师事务所信息
Kanzlei Dr. Zhao
Dr. Xiaopeng Zhao
Dammtorstr. 20
20354 Hamburg
二、联系方式
电话: +49(0)40 5561 3789
电子邮箱: info@drzhao-law.de
网站: www.drzhao-law.de
三、增值税识别号
根据《德国增值税法》(UStG)第 27a 条规定:
DE 328 794 948
四、职业称谓
赵晓鹏博士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资格(Lü Shi)。
五、主管律师协会
赵晓鹏博士根据《德国联邦律师条例》(BRAO)第 206 条以中国律师(Lü Shi)身份注册于汉堡律师协会(Hanseatische Rechtsanwaltskammer Hamburg),并为该协会成员。
汉堡律师协会地址:
Hanseatische Rechtsanwaltskammer Hamburg
Valentinskamp 88
20355 Hamburg
Germany
六、适用职业法规
本事务所适用的主要职业法规尤其包括:
- 《德国联邦律师条例》(BRAO)
- 《德国律师职业行为规则》(BORA)
- 《专业律师条例》(FAO)
- 《德国律师收费法》(RVG)
- 《欧洲律师职业行为规则》(CCBE)
上述法规可在德国联邦律师协会(Bundesrechtsanwaltskammer)网站“Berufsrecht(职业法规)”栏目查阅:https://www.brak.de/anwaltschaft/berufsrecht/
该网站内容由德国联邦律师协会负责。
七、职业责任保险
Allianz Versicherungs-AG
Königinstraße 28
80802 München
保险地域范围
保险责任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国际法领域的法律服务。
八、法律服务范围说明
赵博士律师事务所不直接提供德国法或欧盟法相关的法律服务。
涉及德国法或欧盟法的法律事务,均由与本事务所合作的德国执业律师独立提供。
在此类合作模式下,赵博士律师事务所仅提供语言沟通支持、项目协调及行政管理等非法律性质的服务,不直接构成德国法或欧盟法意义上的法律咨询、法律代理或其他受许可限制的法律服务。
九、非诉讼争议解决
赵博士律师事务所既无义务,也不愿意参加消费者争议调解机构的争议解决程序。
十、根据《德国数字服务法》(DDG)第 5 条及《德国州际媒体公约》(MStV)第 18 条的信息披露
本网站内容责任人及编辑责任人均为:
赵晓鹏博士
联系方式请参见本网站声明上述内容。